2017湖南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人公告(2)
3、根据计算机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含同分并列者),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计算机笔试的均进入面试。
4、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计算机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试用三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邵阳市劳动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往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每月工资为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后,与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其他聘用制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9-5635721
联系人: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何海军 尹奕丹
地址:邵阳市资江北路东44号,邮编422000
原标题: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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