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城步县人民检察院选调文秘人员1名公告(2)
5.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取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2014年以后(含2014年)考录的乡镇公务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9月。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2017年8月7日。
(二)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地点设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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