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浏阳市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政法系统公开选调法官助理2名,文秘人员1名,司法警察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省政法系统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法官助理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具有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身体健康;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有3年以上助理审判员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司法警察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年龄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限女性,身高160CM以上;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文秘人员
1、政治坚定,品行良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
3、年龄30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具有3年以上综合文稿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文字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自愿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未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纠正的;
7、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调入的。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7月31日。
2、报名要求: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从浏阳法院网下载填写《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相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报考文秘人员提供)等扫描后发送到邮箱271659954@qq.com。发送邮件时请将文件打包压缩,且注明"姓名+法院选调报名"标题。
4、最低开考比例: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得低于1:5的比例,达不到比例时,则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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