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4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及笔试
1、资格审查。笔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笔试资格。资格审查初定为8月3日上午9:00-17:00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一栋3343室)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A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红底免冠1寸照片3张、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报考文秘人员提供)。
2、笔试初定8月4日,笔试设在浏阳市城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总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法律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知识。
4、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如有并列名次的,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并将名单在浏阳法院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8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综合成绩高低(如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在浏阳法院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时间初定8月6日,详情见体检公告。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考察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档案和办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复审,相关工作经历等选调条件在考察中确认。
(六)公示
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浏阳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组织程序和相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并签定最低5年服务期协议。
调入人员享受与我院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在岗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我院不承诺解决选调人员的住房及家属调动问题。
六、其他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浏阳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和补充。
报名咨询电话:0731-83609169
监督举报电话:0731-83601001(浏阳市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原标题:浏阳市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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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浏阳市人民法院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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