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永州市法院、检察院系统招聘和面向四项目人员选拔选调生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市法院系统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6月5日(8:00-17:30)
地点: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北楼407室(零陵区芝山北路2号);
2.市检察院系统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6月5日(8:00-17:30)
地点:永州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二楼(零陵区宗元路1号);
3.面向"四项目" 人员选拔选调生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6月5日(8:00-17:30)
地点:中共永州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冷水滩区湘永路58号市委办公楼七楼)。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报考市法院系统职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加盖考试中心印章的司法考试成绩单。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5.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审查情况表(下载附件4并按要求填写)。
6.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5张。
(二)报考市检察院系统职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尚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加盖考试中心印章的司法考试成绩单。
2.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5.2017年公务员考试录用资格审查情况表(下载附件4并按要求填写)。
6.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5张。
(三)报考"四项目"人员选调生职位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7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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