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招聘20人公告(2)
四、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根据招考岗位设置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本院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百分制,由本院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或另行招聘,由本院研究决定。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本院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后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政策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8-8369821 罗霞 黄碧琳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沿江二路十二号
原标题: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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