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书记员26名公告(2)
(三)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各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通过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gdcz.lss.gov.cn)和潮州市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cz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本院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体检不合格或者体检对象放弃的、经考察不合格或者考察对象放弃聘用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合同制书记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根据2016年12月2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潮府常纪[2016]20号)关于市检察院增配合同制书记员问题的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年薪每人每年4.4万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不提供住宿。
本公告及相关要求,由潮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潮州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电话:0768-2682075
原标题:潮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2017年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2、《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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