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20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2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
2、热爱岗位,踏实肯干,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好适应能力;
3、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9年4月1日至1999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6、具备较强的文字理解、归纳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
7、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中文录入技能;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考:
1、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担任检察辅助人员情形的。
四、薪酬待遇
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每人每月工资2500元(含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堂(茂名市人民北路5号大院)。
参加报考人员不可委托他人代理,应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场,报名需提供资料: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表可下载或到报名现场领取),大一寸彩色相片2张。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和1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3)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可在政审时提供);
(5)街道(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可在政审时提供)。
六、资格审查、准考证发放
1、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26-27日;领取准考证地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506室。
七、考试
考试包括技能考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技能考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
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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