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花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28名公告(2)
1、笔试:以法律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笔试成绩于2017年5月16日前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具体安排于2017年5月19日前在花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布,考生可进入网站查询。
(三)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法规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实行经费包干制, 本科以上8万/人/年。
五、其它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联系电话:020-66850907。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法官助理岗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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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法官助理登记表.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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