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南雄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公告(2)
3、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笔试以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考生自行到相关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
(二)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
1、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对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公布。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均以100分为满分。
2、电脑听力打字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电脑听力打字,主要测试考生打字速度和打字正确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听力打字×20%+面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和体检对象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录用
(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递补录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递补。
(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考生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三)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四)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录用者;
(五)个人放弃录用或导致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纪检监察电话:0751-3936150
原标题:2017年南雄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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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表
2.《报名表》
3.《考生承诺书》
南雄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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