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乐昌市司法局招聘司法所辅助人员6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司法所建设,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通〔2014〕71号)、《乐昌市关于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平安乐昌建设的实施方案》(乐委办发电[2016]11号)文件精神,决定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6名劳动合同制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乐昌市司法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基层司法所工作。
(二)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专业不限。
(三)招考对象:乐昌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内(即1976年5月17日至1999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本市公开招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4、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5、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见《2017年乐昌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乐昌市司法局一楼乐昌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19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近期红底正面免冠小1寸相片3张。
(2)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2017年乐昌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所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2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招聘,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五、考试
1、公文写作。
2、办公软件应用。考察打字速度及正确率和办公软件的基本运用。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