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75人公告(2)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项考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对象,入围体检的考生名单将在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公布,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体检的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考核
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六、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招聘结果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备案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七、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后,双方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暂按佛府办[2015]30号文规定的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薪酬待遇标准执行。待省对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薪酬待遇进一步明确后,则按新规定予以调整。住房自行解决。双方首次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的基本月薪按80%标准计发,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757-82630528。
本公告对外发布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www.fshrss.gov.cn)、佛山人才网(www.ujob.com.cn)及佛山法院网(www.foshancourt.org)。
原标题: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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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个人基本情况表.xls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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