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林业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司法助理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通过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身体检查、考察政审、社会公示等规定程序,经研究,批准录用杨程竣等十一名同志为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自2017年5月31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止)。
请杨程竣等十一名同志于2017年5月30日前到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赴录用单位报到。
请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通江县、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反馈杨程竣等十一名同志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录用手续办理和报到情况至市公务员局(公务员管理二科)。
原标题: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杨程竣等十一名同志为公务员(司法助理员)的通知(巴人社公〔2017〕1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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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录用名单.pdf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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