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凉山州宁南县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人员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宁南县人民法院委托西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书记员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人力资源网http://www.xcjob.gov.cn及西昌人力资源市场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与计算机速录测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派遣制人员,是在宁南县人民法院的管理、指挥和监督下,从事书记员工作,主要担任庭审记录、法律文书送达、案卷整理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名额
宁南县人民法院本次共招聘4名派遣制书记员,可安排到院内各业务庭及法庭从事书记员工作。
(三)招聘对象
年龄在18-30周岁(即1987年6月16日至1999年6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全日制),专业不限,法律及汉语言文学专业者优先。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及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愿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服从岗位调整安排;
4、无传染性疾病,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及计算机操作能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服从工作安排分配,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优良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7、居住地原则上在宁南县城区,录用后食宿自理。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以及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2、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用工单位辞退或者开除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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