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9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9名。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乐山市人事考试网www.lspta.gov.cn、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ls-jcy.gov.cn/、"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一、招考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3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以下;
(四)工作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所需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曾被开除公职的;
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的;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其他不适应从事检察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材料
有意报名者,请于2017年9月6日-11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30)到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7办公室,现场报名。
报名时须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版正面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和照片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手续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根据报名人员提交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9月13日上午(9:00-11:30)到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7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程序
(一)考试安排
A 书记员、行政人员考试内容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内容:公共知识、文字写作。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7年9月20日(星期四)9:00-18:00。
②地点:市检察院。
③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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