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9名公告(2)
B 辅警考试内容包括体能测验、面试。
1.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②地点:见准考证。
③测试标准: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相关规定,共三项:①10米x4往返跑,≤13.1秒;②纵跳摸高,≥265厘米;③1000米跑,≤4分25秒。分值计算:①10米x4往返跑、②纵跳摸高达到规定标准各评定为10分,1000米跑达到规定标准评定为18分,用时每减少1秒,增加0.5分,累计最高不超过12分。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时间:2017年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
②地点:市检察院。
③面试比例:在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人员中,根据测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④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⑤面试加分: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获表彰奖励的,面试折合成绩加1分;获三等功以上表彰奖励的,面试折合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二)公布成绩
1.时间:2017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公布笔试成绩;2017年9月19日(星期二)下午公布体能测试成绩;2017年9月22日(星期五)下午公布考试总成绩。
2.地点:张贴于市检察院办公楼前。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排名相同的,则根据面试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则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四)考察及公示
体检合格者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公示5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均只进行一次。
(五)相关事项
笔试成绩、面试名单、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录取对象公示等均在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乐山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聘用及管理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市检察院党组同意后签订聘用合同,上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按国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合同。
(四)正式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33-2451741
监督电话:0833-2451864
本公告由乐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监察处全程监督。
原标题:乐山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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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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