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长顺县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10名公告(2)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考核
(一)技能测试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操作测试。操作测试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采取现场操作测试,主要测评计算机录入文字的速度和准确率,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时间暂定2月8日上午10:00。
(二)面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时间暂定2月8日下午2:30。
(三)考核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按照人岗相适原则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时间暂定2月9日。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长顺县人民法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签订聘用合同后单位报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长顺县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试用期满后与长顺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2.试用期待遇:1800元/月,试用期为2个月。
3.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五险")。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咨询电话:0854-6821256 18008541710
举报电话:18008540398
原标题:2017年长顺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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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长顺县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
长顺县人民法院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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