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1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要,经惠水县委、县政府同意,惠水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拟招聘的人员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委托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1名,均为检察辅助人员中的书记员。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1.一类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制作各类法律文件、记录、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卷宗扫描、装订、撰写工作信息、简报、讯问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 二类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行政人员进行机关内部办文办事、文秘写作、文书录入及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处理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热爱检察院工作,遵守检察院工作纪律规定。
(二)岗位条件
1、一类岗位:
职位A: 因工作性质仅限男性,6名,年龄30岁以下(1987年02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凭,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运用文字处理及电子表格软件等,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职位B:因工作性质仅限女性, 3名,年龄30岁以下(1987年02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凭,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运用文字处理及电子表格软件等,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2、二类岗位:2名,男女不限,年龄30岁以下(1987年02月24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凭,中文、新闻写作专业,能熟练操作运用文字处理及电子表格软件等,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三)加分条件
1.一类岗位:法律专科毕业的,总成绩加2分;法律本科毕业的,总成绩加3分;
2.二类岗位:有作品在州级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1分;有作品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2分。
3.以上岗位,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总成绩加2分;
4.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4.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 02月 27日至3月6日 。
2.报名地点:都匀市步行街广惠大厦三楼黔南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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