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财务人员11人公告(2)
五、资格审查和考试
1、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写错误或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审核地点: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851-33508715
2、考试采取中文录入测试、笔试和面试。中文录入测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40%;财务人员笔试和面试各占50%;
3、根据计算机录入和笔试测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聘用人数的1:1的比例。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
(5)其他不宜从事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情况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接收人选,组织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后派遣至我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工作表现优秀的,派遣期满后可以续签或可与我院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八、工资待遇及其他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工龄工资相结合的计薪方法。根据"以岗定金、以级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按照书记员的岗位级别予以确定,聘用制书记员薪资标准为第一年每人每月1900元(不含由单位缴存社会保险费用),其他薪资标准等按照中院相关办法执行。单位提供服装、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1-33508715
原标题: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书记员、财务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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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招聘书记员、财务人员登记表.xls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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