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从江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5人公告(4)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员。
(八)公示及合同签订
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即可与本院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成为本院的临聘工作人员,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制。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为12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月工资为3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工伤、失业保险)。
工资递增办法:每一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合格的,从次月起增加100元工资。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从江县人民法院 0855-6412221
原标题:从江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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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
2017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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