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大方县人民法院招聘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书记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书记员20名。
三、招聘条件
(一)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文字归纳及写作能力。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行政处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法院工作体检标准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止);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尚未撤销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4月7日(9:00-11:50,2:30-5:30);
2、报名地点: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四楼),联系电话:0857-5465018;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5张;
(二)考试
考试共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70分,面试成绩为30分,共计100分。
1、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
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由我院组成考核人员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表达能力等;
(2)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体检和政审合格后即到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五、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内工资为人民币每月1800元,签定正式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每月2000.00元(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在该2000元工资内予以扣除)及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
原标题: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大方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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