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黎平县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6人公告(4)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九、管理形式
经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黎平县人民法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并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聘用。
十、聘用报酬
工资待遇2500元/月,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报名、命题、考试、体检等环节,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格认真履职,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终止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黎平县人民政府网。
为切实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成立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6234567(黎平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5-6234549(黎平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黎平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临时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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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临时聘用人员报名表
黎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临时聘用人员职位表
黎平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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