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西南州普安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审判工作需要,经普安县委、县政府同意,普安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司法辅助人员2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
1、书记员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法官进行庭前准备活动、庭审记录、法律文书打印、校对、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卷宗扫描、装订、撰写工作信息、简报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主要职责是协助司法警察完成提押、值庭、安保工作、执行案件送达、拘传、司法拘留、扣押、查封、冻结、强制执行及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热爱法院工作,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5、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书记员岗位
01职位:15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运用文字处理及电子表格软件等,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2、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岗位
02职位:男性7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4125px以上,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03职位:女性3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身高3875px以上,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的(2016年1月1日以
前的按当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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