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贞丰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拟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体检费及差旅费自理。
二、招聘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其中书记员20名、司法警察辅助人员5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1名,女身高158cm及以上,男身高165cm及以上)。报考资格条件为:
(一)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热爱法院工作,服从安排。
(三)书记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2017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专业不限。须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司法警察辅助人员须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职责,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录用职位的身体要求。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至1997年5月31日之间)。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管理
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800元。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为3000元(含社会保险)。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贞丰在线网"、贞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4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贞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①《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原件(登录"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贞丰在线网"下载并亲笔填写);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白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由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办按照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贞丰县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组织考试。招考人数和报考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要求,则相应减少聘用人数。书记员考试分为笔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40%、30%;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笔试、面试均需同时持有效居民身证和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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