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2)
1、笔试(分值为100分)。测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分值为100分。技能测试为:微机操作、听看打能力(每分钟60字以上);体能测试:男性1分钟俯卧撑、立定跳远、1000米跑;女性为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800米跑。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进行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领取准考试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10日,贞丰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领取准考证需持有效居民身份证)。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公式:书记员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总成绩,司法警察辅助人员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采取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及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贞丰县人民法院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调阅其人事档案。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考察结果,对拟聘用司法察辅助人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试用和聘用。根据测试、体检、考察、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拟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聘用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合同期限内如有任何争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合同期满后,合同自动解除。
六、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院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贞丰县人民法院院解释。
咨询电话:0859-6663080 18008591769
监督电话:18008591701
原标题: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贞丰县人民法院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
贞丰县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0日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