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0名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需要,经独山县委、县政府同意,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拟招聘的人员仅为合同制聘用人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委托独山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工作程序
此次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均为检察辅助人员和辅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1. 检察院辅助工作员: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负责机关内部办文办事、文秘写作、文书录入及档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处理。
2. 检察院辅警工作员4名(男性3名、女性1名)。主要负责机关安保工作,协助司法警察和本院其他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山户籍(或长期在独山居住)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作风正派,热爱检察事业,遵守检察工作纪律。
(二)岗位条件
(1)能熟练运用OFFICE软件,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10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年龄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表无明显疤痕、纹身等。
(4)报名检察院辅助工作员岗位的必须是本科以上学历,计算机、财务专业优先。
(5)报名检察院辅警工作岗位的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退伍军人优先。
(三)加分条件
1.法律专科毕业的,总成绩加2分;法律本科毕业的,总成绩加3分;
2.有作品在州级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1分;有作品在省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刊物发表的,总成绩加2分。
3.以上岗位,有政法部门1年以上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总成绩加2分;
4.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就高不就低,不累加。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参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3.在校学生及有正式工作单位的。
4.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3日至5月10日 (遇节假日、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地点:独山县环东路国资大厦1楼人社服务大厅11号窗口。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4.报名咨询:刘先生、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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