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10名公告(2)
5.报名咨询电话:0854-3473091,18908544560
应聘者请登录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独山县人力资源网站下载报名表、加分表填写个人信息,须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简历一份及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1、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受委托招聘单位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并加盖招聘单位的公章。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报考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
1、考试内容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及面试。
2、笔试(写作基础知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中文录入、WORD和EXCEL制作)等方面进行测试;
3、笔试占总成绩40%、计算机操作占总成绩的20%、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笔试、计算机操作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
2017年05月17日上午
计算机操作时间:
2017年05月17日下午
面试时间:
2017年05月18日
笔试、面试地点:独山县人民检察院五楼。计算机操作地点:检察院各科室内。
六、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政审对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聘用及待遇
1.经考核、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方能上岗,与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签订合同后,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
2.试用期待遇:试用期1个月;本科生试用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800元,大专生试用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700元。
3.试用期满后待遇:(1)转正后本科生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1200元,综合工资2600元/月(含五险);大专生转正后基本工资1400元,绩效工资1000元,综合工资2400元/月(含五险)。(2)差旅费与正式干警同等待遇。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录聘资格。
咨询电话:18908544560(独山县智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0854-8754648、13595455587(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电话)
举报电话:0854-8754677(独山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电话)。
原标题:独山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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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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