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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乌当区司法局编外公证辅助人员招聘5名公告(3)

来源: 2017-09-21 11:33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时采用当场复查的方式,对事后考生提出的复查申请不予受理。复查结果由纪检监察人员、复查医生和报名者本人当场签字后确认,报名者拒签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工作由乌当区司法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察和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和政审对象,考察和政审工作由乌当区司法局统一组织实施。

考察和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考察和政审对象系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考察和政审对象系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有政治、经济问题和其他犯罪前科及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不适合在政法部门工作的;

5.不符合本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6.经招聘单位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乌当区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书》。

(二)因公证辅助人员所属特殊行业,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

(三)工资待遇参照乌当区政法工作者标准执行,试用期待遇不低于贵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含个人社保部分)。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任何环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

联系人:钟礼礼 联系电话:86402658

原标题:乌当区司法局编制外公证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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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乌当区公开招聘编制外公证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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