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龙里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0人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需要,经龙里县委、县政府同意,龙里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龙里县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共计10名,其中执行助理3名、审判辅助人员7名。具体职位要求及其他条件详见《龙里县人民法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公民身份,且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7月10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11日及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国企被辞退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7、直系亲属中有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2日至7月1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龙里县人民法院4楼4-3室。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报名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报名时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5张,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7月20-21日到龙里县人民法院4楼4-3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报考人员须如实并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六)加分
1、加分政策。龙里县建档立卡扶贫户及异地扶贫搬迁户可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同时满足两项者仅按其中一项加分。
2、加分审查。建档立卡扶贫户需提供经龙里县扶贫开发局盖章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异地扶贫搬迁户需提供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的相关证明。以上两类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供上述相应材料经审核真实有效后方可实行加分政策,报名期间内不能提供相应依据的考生则视为不具备加分条件。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折算后计入综合成绩。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