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纳雍县人民法院招用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25名公告(2)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上机测试或专业测试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上机测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达不到60分(含60分)以上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拟招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上机或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笔试、上机测试或专业测试地点、时间见准考证。考试成绩及招用等相关信息在纳雍县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网址:http://nayong.guizhoucourt.cn/ 微信公众号:"珙桐法苑"六、体检
按照招用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政审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计划生育等方面。考察政审对象需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和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考察政审中若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招用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违反社会公德且造成严重影响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4.有伪造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6.发现有较严重疾病的;
7.有其他原因不能招用的。
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政审。
八、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用的,按程序办理招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九、招用及管理
招用的司法辅助人员由县人民法院负责使用、考核和管理,公示期满,无异议,试用期满合格后由县人民法院办理招用手续。招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一年一签(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由县人民法院与招用人员签订,报县劳动监察大队备案。招用司法辅助人员的辞职、解除合同关系等要求详见签订的劳动合同。十、待遇书记员试用期待遇2000元/月,信息技术员试用期待遇2200元/月,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书记员2500元/月,信息技术员3000元/月。招用单位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
十一、相关要求及说明 1.本次招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用过程,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用工作不收取报名费,差旅费和体检费由考生自己承担,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纳雍县人民法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3.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纳雍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7-3536213(纳雍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18085705828 张 前
监督电话:0857-3536212(纳雍县人民法院纪检组)
原标题:纳雍县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用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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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纳雍县人民法院公开招用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纳雍县人民法院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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