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兴仁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兴仁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聘用制书记员。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签订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聘用书记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相关的业务技能、文化程度、工作能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行,热爱法院工作,遵守法院规章制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9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计算机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中文录入速度在每分钟60个字以上,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二)加分条件
1、研究生、全日制法学本科、法律专科毕业生,总成绩分别加5分、3分、2分;
2、有在法院、检察院从事书记员等司法辅助工作经历(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总成绩加2分。
3、同时具备上述加分条件的,就高不就低,不累计加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书记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兴仁县人民法院二楼诉讼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考者请登录兴仁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下新闻发布厅栏目(http://xingren.guizhoucourt.cn/xwfbt/21870.jhtml)下载报名信息表、加分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和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符合加条件的相关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 资格审查
根据招考条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法院审核人员签署同意报名的意见,加盖兴仁县人民法院政工部门印章,考生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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