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临泽县人民法院招聘特邀调解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关于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长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县委发(2016)11号)精神,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途径及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纠纷的需求,根据工作需要,本院决定在辖区内选聘特邀调解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简介
特邀调解员,是指经人民法院选聘,接受人民法院立案前委派或者立案后委托依法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的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担任特邀调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协调沟通能力;
2、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3、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法律专业知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5、具有临泽县户籍且长期在临泽县居住;
6、热爱调解工作,有充足的时间保障参加调解活动;
7、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条件,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选任:
1."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
2.党政机关、村(居)委会、学校、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商会、诚实守信的知名企业等推荐的人;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仲裁员、退休法律工作者等;
4.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指导师、注册会计师、大学生志愿者等其他专业人士。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特邀调解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工作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公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近照两张;《临泽县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报名表》(见附件,可打印或到法院领取);其他可以证明调解能力和经验的文件资料。在职人员须经得所在单位同意。
2.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止。
3.报名地点:临泽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4.联系电话:0936-5953058。
(二)资格审查与考核
由临泽县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考核,确定入选人员。
(三)任命与培训
经审查、考核通过,由临泽县人民法院颁发特邀调解员证书,并进行调解等处理纠纷的技能培训。
四、报酬待遇
采取按劳取酬,与所办结案件数量、质量挂钩,实行个案补助发放补助款。
原标题:临泽县人民法院关于选聘特邀调解员的公告
临泽县人民法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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