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选调4人公告(2)
3.《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登记部门公章)。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蓝底),同时提供jpg格式电子版,20kb以下)。
5.近3年本人独立写作的材料作品若干(不超过10份,单位签字盖章)。
6.报考者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本次参加选调资格。
(三)组织考试
笔试内容为法律基本知识、申论写作等。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2进入面试。面试重点对考生的专业素质、写作水平和其他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1:1.5进入考察。
(四)组织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由市院协同组织部门进行政审考察,重点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情况。考察时,采取座谈、查阅档案、现场写作等方式进行。
(五)体检
按照考察情况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时,按考察情况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经市院党组会议研究并报请市委组织部备案后,进行公示。
(七)借用及审批
公示期满后,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办理借用手续,进行人员调入前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照《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规定》的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并报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备案。
(八)监督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本方案由兰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原标题:兰州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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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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