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6年天津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合议庭组成方式

来源: 2017-12-27 21:49

 公共基础科目是考试中常考的一项,中公招警考试网为考生及时提供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练习、公共基础知识真题及答案等,希望大家好好练习。

由于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先审刑事案件的情况不同,一先审和第二审的任务亦不同,法律对合议庭的组成有不同的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7、202条的规定,合议庭的组成方式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一先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比较高人民法院审判一先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判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3~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高级人民法院和比较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