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招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政府机构设置原则
1.职能优先原则
职能是机构存在的前提;科学界定政府总体职能;科学配置和划分政府职能;以政府职能是否顺利实现来检验政府机构设置的合理性。
2.完整统一原则
政府职能是完整统一的;行政权力是完整统一的;政府机构设置是完整统一的。
3.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相适应的原则
在实际应用中,应遵循以下几条规律:在管理对象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管理幅度与管理层次成反比;管理幅度事务的难易程度成反比;管理幅度同管理者的能力以及管理手段的先进程度成正比;管理幅度与下属人员的能力成正比关系;管理层次与组织效率成反比。
4.权责一致原则
在机构设置中,要使机构的职权与职责相称、平衡,它包含三层意思:设计合理的职位体系;权责相称的制约机制;奖惩分明的激励机制。
5.精简与效能原则
做到机构设置要精简;人员编制要精干;办事程序要简化。
6.依法设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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