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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公安机关与党委领导的关系

来源: 2017-12-28 22:02

 1.认真执行党委领导的决定,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在实际工作中,要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

2.当好党委的参谋和助手

公安机关要经常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敌情、社情和治安情况,定期报告公安工作情况,并向党委提出制定对策的参考性意见,充分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3.将上级公安机关布置的工作及时报告党委,并依靠党委的领导去贯彻落实

对于上级公安机关的重要部署及执行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任务,要在党委的密切领导下进行。

4.接受同级党委的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公安部要接受中央政法委的领导,各级地方公安机关要接受各级党委政法委的领导。

5.严禁把侦察手段用于党内

党内的是非问题,要按照党章的规定去解决,决不允许把对付犯罪的手段用于解决党内的矛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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