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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招警考试基础知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考核制度

来源: 2018-01-02 22:04

 人民警察的考核,是指公安机关人事管理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依照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对人民警察进行考察和评价,以此作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级别和工资的依据的制度。

(一)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

对人民警察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中以工作实绩为重点。

(二)人民警察考核的等次及其结果

1.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人民警察考核的结果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人民警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辞退、奖励、培训的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

(信息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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