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遴选材料分析题:创业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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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正处在深刻变革和激烈博弈之中,我国全面深化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进程正在加快,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GDP增速、投资、消费和出口同时出现拐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形势极其严峻。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下简称"双创")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作为新常态下一项新的战略任务,"双创"可借鉴的经验不多,再加上各地各部门对"双创"的认识不一往往导致部门协同困难、政出多门,因此还存在一些难以避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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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
一是"双创"工作与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结合不够。各地各部门的"双创"推进思路还基本停留在以政府作为资源配置主体的思维与工作惯性中,尚未认识到,要把推进"双创"作为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一战略目标的关键举措来抓。
二是"双创"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顶层设计的结合不紧。"双创"是一项新生事物,需要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在先试先行的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政策。顶层设计不够完善,会造成对"双创"的正常监督管理出现制度缺失。例如,由于"双创"主体社会化趋势明显,大量个体创业者和小微创业团队的经营行为在工商注册、质量管理、缴纳税务、法律责任等环节难以适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甚至难以认定和监管。长此以往,"双创"中的一些问题会不断积累、发酵和放大,形成负面效应,最终影响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
三是"双创"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结合不深。"双创"对于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将对现有的社会服务、经济形态、诚信体系和文化氛围带来一系列挑战。当前,以信用和市场选择为基础的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健全,创新创业者、投资者和消费者等群体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尚不明确,推崇诚信、维护公平的良好氛围环境尚未完全形成。
四是"双创"缺乏国家和省级核心综合协同平台支撑,推进合力尚未形成。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双创"中习惯于直接、单向、分散面对创新创业主体,因此尽管出台了很多支持创新创业的文件,但往往在实践中起不到应有的效果。2015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的核心就在于要把推进"双创"与支撑平台的构建结合起来,改变政府直接面对创业主体的习惯性做法,通过构建核心支撑平台来服务创新创业主体。因此,打造推进"双创"的核心支撑平台,按照"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平台构建服务体系、服务体系服务创业创新主体"的内在要求,才能真正找到推进"双创"的着力点,才能使分散的资源与政策形成合力,释放出巨大的协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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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对策
一是进一步深化改革,破除制约"双创"的体制机制藩篱,让改革引领"双创"。"双创"浪潮在全国范围内方兴未艾,公众参与"双创"的热潮正在兴起,这一良好局面来之不易,要倍加珍惜。政策的主基调应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保证政府不越位、不错位,为"双创"腾出空间、开辟道路。政府应列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清晰界定政府与市场的界限,释放创新创业活力。要以市场化为导向,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对阻碍创新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等体制性障碍进行清理,为"双创"营造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双创"的顶层设计,完善推进"双创"的总体思路。要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双创"的系列讲话精神、国务院关于"双创"系列政策文件精神以及各地"双创"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实施"政府引领、平台推进,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集群带动、智库助力"的工作思路。中央应把推进"双创"作为引导地方体制改革全面向纵深发展的关键性举措和工作抓手,协调各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做好顶层设计,在工商注册、质量管理、知识产权、报统缴税、民事责任、保险保障、安全管理等环节,及时研究出台相应政策法规、实施细则和行业标准,依法规范认定和监管流程。
三是进一步加快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良好"双创"环境。应加快建设和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立健全以信用和市场选择为基础的"双创"中后期监管机制,明确创新创业者、投资者和消费者等各群体的责任、义务和权利,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个人和企业信用认证、评级和管理,以有效应对"双创"带来的新变化、新问题和新挑战,营造既能鼓励创新、支持创业、宽容失败,又能推崇诚信、维护公平、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与环境。
四是进一步形成推进合力,打造支撑"双创"开展的核心平台。各省区(市)应明确核心支撑平台的牵头单位,联合地方商业银行、地方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交易所、部分社会资本投入主体和民营企业、民间智库等机构共同参与,采取"PPP"股权投资基金和混合所有制模式,组建"双创"平台性公司,围绕核心支撑平台目标及功能定位配置相应的资源和要素条件,用市场化运作模式推进"双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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