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省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职员1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合同制职员编制书记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此次招聘职位为书记员岗位。被聘用者为辅助类五级合同制职员,享受珠海市规定的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按照珠海市合同制职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珠海市户籍。
2.具有大学法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且具有2年以上法院审判业务部门书记员工作经验;
3.年龄在30岁以下;
(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至2018年3月26日)
4.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录入技能。
除以上条件外还须满足: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愿意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被开除公职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8日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横琴新区人民法院6号楼210办公室(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兴路118号6单元)。
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内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咨询电话:0756-2998578、2998529。
报名材料:下载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签字,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
下载附件《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填写后打印签字,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及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记录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邮寄至横琴新区人民法院人事办。
邮寄报名的,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参加笔试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并交由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我院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核的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打字测试、笔试及面试的方法进行,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打字测试要求每分钟录入70字以上且正确率不低于90%。打字测试不计入总成绩,打字不合格者不进入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考察基础法律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体检
按照成绩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费用自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横琴新区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hqcourt.gov.cn/)公示3天。公示期间未收到情况反映,或收到反映情况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聘用人员须于入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计生证明等入职材料。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
(三)本次招聘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756-2998590。
珠海横琴新区人民法院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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