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招聘20名协管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热爱城管工作,乐于奉献城管事业,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六)男性:具有中专以上学历;18-35周岁(1982年5月10日-2000年5月10日出生),身高1.70米以上,退伍军人、有与城管职业相关的专业特长者优先考虑;
(七)女性:具有中专以上学历;25-38周岁(1980年5月10日-1993年5月10日出生)身高1.60米以上,同等条件下,已婚已育女士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现役军人;
(四)在读学生;
(五)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授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六)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七)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八)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城市协管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始兴县广播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需本人亲自前来。
(三)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始兴县城管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要求用A4纸打印,签名处需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1寸照片1张);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毕业证证书、退伍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报名时间:从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周四)下午五点三十分截止报名。
(五)报名地点:始兴县红旗东路153号东郊场粮仓城管大队综合股,咨询电话:0751-3311811;联系人:陈女士。
(六)招聘办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占40%):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占60%):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形象举止(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依次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4、公布考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有无不得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城管辅助人员情形的,主要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始兴县城管大队提出。监督电话:0751-3311811。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按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填补。
四、其他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二)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起15天内,必须按规定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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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城管大队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doc
始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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