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省菏泽鄄城交警大队招聘协管员10人简章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协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管理。
(3)年满25周岁至35周岁,男性,鄄城户籍优先。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C1以上驾驶证资格,驾龄5年以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具有计算机操作中级以上者优先。)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录:
(1) 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处罚的;
(2) 因违纪违规被处分过或正在查处的;
(3) 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 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工资待遇及保险
(1) 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2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140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必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学信网学历证明及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三张;及所在派出所盖章的政审表(见附件)。
(2)报名地址:菏泽市桂陵路3999号菏泽市人社局一楼劳信公司。
(3)联系电话:5314122。
(4)报名时间:从2018年3月29日至4月4日。
五、用工形式
应聘者一经录用,与菏泽市劳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鄄城大队工作。
附件下载》》》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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