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永宁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职人员40名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各乡镇、街道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男性36名,女性4名,共计4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禁毒工作;
2、年满18至30周岁(1987年1月1日—1999年1月1日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生理和心理缺陷,无其它影响禁毒工作的疾病;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户口属银川地区的;
5、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双侧裸视力4.8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拘留、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14日—9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周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永宁县公安局230室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2、报名须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报名登记表》。凡本人未如实填写的,无论在招聘工作的哪个环节,一经发现,一律视为弄虚作假,取消报考资格。
五、考试内容、程序、时间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内容: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共计300分。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共3个项目,男子测试: 10×4往返跑、1000米、俯卧撑;女子测试:10×4往返跑、800米、仰卧起坐,满分100分。身体有隐性疾病的不可参加体能测试,如隐瞒病情参加测试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2、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化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禁毒法法规等,满分100分。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满分100分。
(二)考试程序:
根据体能测试和笔试考试总分成绩,按照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四)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有效总成绩= 体能成绩×3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有效总成绩,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收费标准按照规定收取体检费。
七、政审与聘用
凡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核,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后决定录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确保其合法权益。
八、待遇
(一)按照永宁县禁毒办现行禁毒专职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
(二)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只发试用期工资,培训合格试用期满后全额发放。表现突出、工作特别优秀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联系人:贺丽萍、吴向辉
联系电话:0951-8610526
原标题:永宁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职人员公告
永宁县禁毒办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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