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消防工程师《案例分析》第1篇(九):安全疏散
A.安全疏散(一)
1.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06)的规定,木器厂房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是指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该厂房内疏散楼梯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0m,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40m,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0m;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人数最多的一层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该厂房应设置封闭楼梯间或室外楼梯;但因其封闭楼梯间不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故按防烟楼梯间的要求设置。该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40m;厂房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并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和转门。
2.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一2006)的规定,毛皮制品仓库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跫;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每个防火分区通向疏散走道、楼梯或室外的出口不宜少于两个,通向疏散走道或楼梯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舫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用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苜层靠墙的外侧可设推拉门或卷帘门;仓库内垂直运输物品的提升设施应设置在井壁的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井筒内,提升设施通向仓库入口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
B.安全疏散(二)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规定,商业中心地上建筑层数超过两层时,其地上部分的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包括首层扩大封闭楼梯问)或室外疏散楼梯;商业中心地下室仅为1层,且其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H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其地下室应设置封闭楼梯间。位予该商业中心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的歌舞厅的安全疏散应符合以下规定。
(1)歌舞厅内各房问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两个。一个房间相邻两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但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的地上房间和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地下房间,设置1个疏散门即可。
(2)歌舞厅内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为40m;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及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均不应大于22m;建筑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上述规定增加25%。
(3)歌舞厅首层应设置真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也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15m内的范围。
(4)歌舞厅内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应经计算确定。安全出口、房间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5)歌舞厅内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6)歌舞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的建筑面积乘以0.50人/m2计算确定。
(7)歌舞厅各层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以及房间疏散门的各自总宽度,均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m的标准计算确定。当每层人数不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宽度可分层计算。地上建筑中的下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上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
地下建筑中的上层楼梯的总宽度应按其下层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首层外门的总宽度应按该层或该层以上或以下人数最多的一层人数计算确定,不供楼上或楼下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人数计算确定。
(8)歌舞厅不宜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金属栅栏,当必须设置时,应同时设有从内部易予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部位宜设置辅助疏散逃生设施。
(9)歌舞厅疏散用的楼梯间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并宜靠外墙设置;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垃圾道;不应有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不应敷设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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