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1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招聘职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6、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7、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20日。
3、报名地点:奇台县公安局办公大楼四楼政工科421室。
4、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奇台县公安机关便民警务站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由公安局负责,复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工作由奇台县公安局组织。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公安局负责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县公安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
2、领取体检通知书。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具体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发放体检通知书。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体能测试都合格者,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低进入体检。
3、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经批准,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试人员中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四)岗位实践
岗位实践由县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时间为期10天。岗位实践结束后,不合格人员被淘汰后,空缺人员从体能测试人员中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对岗位实践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和掌握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六)公示
通过奇台县政府网(网址:www.xjqt.gov.cn),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及住房公积金,工资待遇按照现有同类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每月5400元左右(含五险一金中个人缴纳部分和维稳津贴)。
(八)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报名联系电话:7667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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