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 东丽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20人)
原标题:2018年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日常审判工作需要,缓解案多人少的压力,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审判辅助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条件、待遇
岗位 | 数量 | 条件 | 岗位 | 待遇 |
合同制书记员 | 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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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性别不限, 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1978年1月1日至 2000年1月31日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主要从事协助法官进行 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记录、 法律文书打印、校对, 数据信息录入,资料整理, 卷宗扫描、装订及单位交 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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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应发约3920元; 五险一金按有关规定执行。 |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东丽区户籍或居住在东丽区。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瘢痕要求为面部以外同时不影响正常功能和形象。
4.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问题,无治安拘留以上违法犯罪纪录,未参与“ 法 轮 功 ”等邪教组织及活动。
5.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indows等操作软件、系统,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和体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实施;决定聘用由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实施。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1、报名、缴费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9:00至2月5日17:00。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45 元。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
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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