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民法院、人民 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准备入职材料通知
原标题:关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示人员准备入职材料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要求,在公示期满后,经社会监督合格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示人员请于近期准备办理入职手续所需的相关材料。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未能提供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并签署承诺书的公示人员请按照《关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未能按通知要求按时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的公示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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