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 制书记员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通知
原标题:关于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法院、检察院各单位资格复审的通知要求,凡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因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尚在办理等原因无法按时提供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并签署承诺书的人员尽快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我司将分两批次审核并接收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
一、人民法院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次:1月17日上午8:30——1月19日下午1:30
第二批次:2月12日上午8:30——2月14日下午1:30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北方人力客服办公区。
联系人:赵老师
咨询电话:022-23140071转8205
二、人民检察院公示人员补交学历(或学位)认证材料时间及地点
第一批次:1月22日上午8:30——1月24日下午1:30
第二批次:2月12日上午8:30——2月14日下午1:30
地点:检察院系统各单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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