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考济南铁路公安局面试公告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一)资格确认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一天下午14时至17时进行资格确认。
例如:参加3月8日面试的考生应于3月7日下午进行资格确认,依此类推。
(二)资格确认地址
济南市市中区魏华西路4号,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
(三)考生资格确认需携带的材料
1.考生参加面试确认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考生本人报名登记表原件;
4.已获得专科学历的毕业证或已获得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5. 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无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奖状。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对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视情况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二、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
2018年3月8日至3月9日间进行,每日上午9时开始,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前30分钟未报到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面试考点位置及乘车路线
济南市市中区魏华西路4号,济南铁路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济南火车站乘9路公交车到二环西路刘长山路站下车前行右拐路南;济南西火车站乘38路公交车到经十路段兴西路站转乘9路公交车到二环西路刘长山路站下车前行右拐路南。
(四)面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面试当日,考生凭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有前一天资格确认标志)报到并参加面试。
(五)联系方式
0531-82422898(即日起至3月7日12时前工作时间有人接听)
0531-82460318(3月8日至3月9日8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有人接听)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 +面试成绩×50%。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考察。
三、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能测评人选。招录机关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医院操作) 要求及操作程序组织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组织实施体能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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