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人公告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9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3、初中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对学历的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
4、男性,身高1。68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色弱,无重听,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色素癍,无传染性疾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公安机关认为不宜聘用的。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8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常州市金坛区华阳南路999号)。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凡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请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和报考岗位需要的资格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照片3张。
(3)报名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金坛分局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状况、组织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
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向政审对象本人和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居)委会了解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现实表现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常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人均每年4—6万元核拨,具体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协议的,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聘用人员自行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四、招聘咨询
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政治处解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咨询电话:0519-82396079。
五、纪律监督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区纪委、区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追究相应责任。监督电话:0519-82396026。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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