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泰州市靖江市市公安局编外人员招聘2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0名,岗位: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特勤。其中:男性1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本市户籍的复、退伍军人。其中:
男性: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20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至1998年8月出生),身高1.70米以上;
女性: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至35周岁(1983年8月至1993年8月出生),身高1.60米以上;
有特殊技能、专长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党员、立功受奖人员、具有A、B型机动车驾驶证的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劳动教养的;
⑵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或配偶、直系亲属、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
⑷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⑸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⑹有其他不宜从事编外人员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体能测试、面试、考核、体检、政审、聘用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组织报名前通过靖江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信函、网上、电话等方式报名。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至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为: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综合科(201办公室)(人民南路198号)。
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⑴报名人员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靖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
⑵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真实、不准确,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⑶本次招聘开考比例1:3,报名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由本次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开考方式。
4. 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靖江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综合科(201办公室)(人民南路198号)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考试
⑴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引体向上、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女子,800米、仰卧起坐、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体能测试成绩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
⑵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和监督员当场签字后通知考生。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考核
考核分的计算办法为:中共党员加2分;在部队立一次二等功加2分;每获得一次优秀士兵、士官、三等功奖励加1分。考核加分不超过5分。
(五)总成绩计算与公布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体能测试*70%+面试成绩*30%+考核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靖江人才网公布。
(五)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文件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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